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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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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033497號蔡政石即蔡正石之分配期日通知暨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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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18日
發文字號:投院揚112司執謙字第33497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蔡政石即蔡正石之分配期日通知暨分配表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33497號債權人楊明宗等與債務人蔡政石即蔡正石間清償票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18  日
民事執行處謙股書記官洪嘉卿
 

  • 發布日期:113-04-18
  • 更新日期:113-04-18
  • 發布單位: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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