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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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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刑事公示送達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13年度聲字第000144號THITRATSAMI KHOJON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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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113年4月25日
發文字號:投院揚刑儉113聲字第144號
主    旨:公示送達應送達被告THITRATSAMI KHOJON之刑事裁定正本一件,張貼於本院牌示處。
依    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1款、第60條、第62條、民事訴  訟法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件是113年度聲字第144號被告THITRATSAMI KHOJON聲請沒入保證金案件。
      二、應送達之刑事裁定正本1件,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被告THITRATSAMI KHOJON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本公示送達自公告之日起經30日發生效力。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25  日
書記官   郭勝華
 

  • 發布日期:113-04-25
  • 更新日期:113-04-25
  • 發布單位: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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