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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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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041269號余烈章之第一次拍賣通知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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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29日
發文字號:投院揚112司執平字第41269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余烈章之第一次拍賣通知乙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41269號債權人星展(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余烈章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囑託臺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案號:113投金職平字第15號),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黏貼於後。
  三、上開送達,自黏貼公告處之翌日起,發生效力。
 
 
民事執行處平股書記官陳文婕
 

 
 

  • 發布日期:113-05-06
  • 更新日期:113-05-06
  • 發布單位: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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