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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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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09年度重訴字第60號李麗玉、李帆之起訴狀、補正通知、開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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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1年6月29日
投院揚民問109重訴第60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李麗玉、李帆之民事起訴狀繕本、補正通知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各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09年度重訴字第60號拆除地上物返還土地事件。
      二、應送達之民事起訴狀繕本、補正通知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1年8月11日下午4時整,在本院南投第七法庭行言詞辯論。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記官:問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1-06-29
  • 更新日期:111-06-29
  • 發布單位: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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