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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11年度埔小字第84號張亞立之民事準備書一狀繕本。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埔里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稿)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張亞立民事準備書一狀。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本庭111年度埔小字第84號返還借款事件,應送達之
民事準備書一狀,現由書記官保管,被告得於庭期前
隨時到庭領取。(辦公室地址設南投縣名間鄉彰南路
356之7號)。
書記官:洪妍汝
書記官 法官
函 稿 代 碼:G1201-16 言詞辯論公示送達埔里(文采)
股 別:規股
- 發布日期:111-08-11
- 更新日期:111-08-11
- 發布單位:臺灣南投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