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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11年度訴字第384號盧玉瑛之書狀繕本。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5月26日
投院揚民靜111訴字第384號
主 旨:公示送達本院111年度訴字第384號分割共有物事件,應送達被告賴德欽、賴嵩潔、盧玉瑛、陳國良、陳錠鋐、盧志賢之「原告112年5月25日提出之更正訴之聲明狀」繕本一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151條。
公告事項:
一、通知書已黏貼於本院牌示處。
二、本件送達,自公告黏貼於本院牌示處之翌日起發生效力。
書記官:靜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2-05-26
- 更新日期:112-05-26
- 發布單位:臺灣南投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