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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12年度投原小字第13號梁心平、鐘兒安之開庭通知、起訴狀繕本各一件。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南投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兼法定代理人梁心平、被告鐘兒安之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庭112年度投原小字第13號損害賠償(交通)事件,應送達之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現由書記官保管,被告得於庭期前隨時到庭領取。(庭址設南投縣名間鄉彰南路356之7號)。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原訂112年12月7日15時50分庭期取消,改定112年12月28日14時20分在本庭第2法庭(南投縣名間鄉彰南路356之7號)開言詞辯論庭,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記官:洪妍汝
- 發布日期:112-11-20
- 更新日期:112-11-20
- 發布單位:臺灣南投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