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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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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事件文書傳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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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當事人、關係人、代理人、程序監理人、監護人、輔助人、財產管理人、遺產管理人、證   人或鑑定人得將欲提出於本院之家事事件文書,以傳真或電子傳送至本院,傳送時請填寫家事事件文書傳送表。(請參考家事事件文書傳真及電子傳送作業辦法 )
  2. 傳真號碼:049-2200847

          電子信箱:ntd8g@judicial.gov.tw
          聯絡電話:049-2242590轉1287

  • 發布日期:110-03-20
  • 更新日期:110-06-09
  • 發布單位: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少年家事紀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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