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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管轄區域
一、院本部--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本院之訴訟管轄區域為南投縣行政轄區,人口 約51萬人,面積總計4,106平方公里。
轄區包括南投市、草屯鎮、竹山鎮、集集鎮、埔里鎮、中寮鄉、名間鄉、鹿谷鄉、水里鄉、魚池鄉、國姓鄉、信義鄉、仁愛鄉等十三個鄉鎮。
審理民事、刑事第一審訴訟程序案件 、裁定、抗告及非訟事件。
合議審理簡易訴訟程序第二審訴訟程序之民、刑事案件。
受理違反社會秩序維護第二審案件。
二、南投簡易庭:
南投簡易庭審理簡易訴訟程序第一審之民、刑事案件、小額訴訟及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一審案件。
訴訟管轄區域為:南投市、草屯鎮、竹山鎮、集集鎮、中寮鄉、名間鄉、鹿谷鄉、水里鄉、信義鄉。
三、埔里簡易庭:
埔里簡易庭審理簡易訴訟程序第一審之民、刑事案件、小額訴訟及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一審案件。
訴訟管轄區域為:埔里鎮、國姓鄉、仁愛鄉、魚池鄉。
- 發布日期:110-04-20
- 更新日期:112-09-19
- 發布單位: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文書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