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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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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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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服務中心

  • 為便利民眾洽詢公務,本院與檢察署在大廈一樓設置聯合服務處,輔導有關訴訟、少年事件、強制執行及其他非訟事件等進行之程序,並輔導開庭報到、遞狀、各類聲請、具保責付等手續。
  • 對於無法親自書寫訴狀之民眾,則提供代撰、代繕之服務。另備有各類須知、宣導手冊、書狀範例等,免費供民眾取閱或參考。

【服務時間】

  • 上班日聯合服務中心
    上午08:30~下午17:30
  • 夜間及例假日遞狀請洽法警室辦理。(平日:17:30~24:00;例假日:08:00~24:00)

【服務項目】

  1. 輔導當事人或關係人對於訴訟進行之程序事項。
  2. 指導繳納裁判費、執行費、公證費等事項。
  3. 指導報到遞狀及聲請定期或展延期日。
  4. 洽詢具保、責付、撤銷羈押及撤銷通緝手續。
  5. 洽詢發還、領取刑事保證金、贓證物款及其它依法應發還款項。
  6. 洽領裁判書類正本、裁判確定證明書及其它應送達或發還之文書。
  7. 答覆關於民刑訴訟及非訟事件程序之詢問事項。
  8. 查詢裁判主文及有關案件進行情形。
  9. 洽辦法律扶助事項。
  10. 洽請閱覽卷宗。
  11. 代撰及代繕訴訟程序書狀。
  12. 其他便民服務事項。

» 單一窗口

單一窗口

  • 為提供民眾便捷有效率的服務,本院將收文、收狀、開立繳費聯單、領款(出納)、提存、登記等與民眾接觸頻繁之業務單位,及代理國庫之臺灣銀行南投分行,集中在開放、明亮的同一辦公處所,實施「一處交件,全程服務」之便民利民措施。 
  • 並為節省民眾往返時間,本院南投、埔里簡易庭均有收文、收狀及代收一般裁判費、執行費、聲請費與開立繳費聯單服務。


【服務時間】

  • 上班日:上午08:30~12:30
    下午13:30~17:30
  • 中午12:30~13:30 收文、收狀及開立繳費聯單(僅開立並代收一般裁判費、執行費、聲請費)之業務不休息。
  • 例假日及夜間由本院法警室負責收文、收狀之服務。(平日:17:30~24:00;例假日:08:00~24:00)
  • 埔里簡易庭服務時間為上班日上午08:30 ~ 下午07:00
  • 南投簡易庭服務時間為上班日上午08:30 ~ 下午05:30


【服務項目】

1、2號櫃台-收文、收狀 
收受公文、各類訴狀等。

3號櫃台-開立繳費聯單
(一)計算裁判費並開立各項繳費聯單,包括裁判費、執行費、聲請費、民事執行案款、刑事保證金、提存費等各項款項。
(二)本院各項費用現可利用悠遊卡、信用卡、金融卡繳納,注意事項如下:

1、悠遊卡部份:
A、悠遊卡可繳納一般規費,如民事訴訟裁判費、支付命令聲請費、民事證人鑑定人日旅費、民事法警提解人犯旅費、民事強制執行聲請費、提存費、公證費、狀紙費、影印費、抄錄費、拷貝錄音錄影電子卷證費用等。
B、以悠遊卡繳費之最高額度為新台幣1萬元,繳費時卡片內應有大於繳費金額之儲值,否則無法進行繳費。
C、如卡片內額度不足,欲利用自動儲值功能時,限悠遊聯名卡始可臨櫃儲值,單次儲值金額為新台幣500元,繳費金額超過此額度,或非悠遊聯名卡,均無法自動儲值。

2、信用卡及行動支付部份:
A、信用卡可繳納一般規費(如悠遊卡可繳納項目)。
B、以信用卡繳費,手續費因發卡銀行不同有別,均由繳費人負擔。
C、一般國際主流之Apple Pay、Android Pay、Samsung Pay均可利用信用卡POS機繳納。
D、使用信用卡繳費,單日帳目結算後即無法請求作廢退款,如確有應退款情事,應另依聲請程序退還,本院僅以統一收據聯單所載之繳款人,為通知之領款人。
E、本院已開放臺灣PAY QRCODE掃描支付功能,持有臺灣PAY APP之民眾可利用手機APP掃描收費處之QRCODE條碼,即可輕鬆完成繳費。

3、金融卡部份:
A、金融卡可繳納一般規費(如悠遊卡可繳納項目)及大額代收款(如刑事保證金)。
B、限使用國內銀行發行的晶片金融卡或 SmartPay 金融卡(VISA 及Master 之簽帳金融卡、Debit 金融卡並不適用)。
C、金融卡最高繳納上限取決於各銀行金融卡之規定,一般商業銀行以單日、單筆200萬元為上限,如需繳納200萬元以上,則可利用多張金融卡繳納。
D、民眾持金融卡繳費,因扣款後即無法請求作廢退款,請先確認餘額是否則足以繳費,如確有應退款情事,應另依聲請程序退還,本院僅以統一收據聯單所載之繳款人,為通知之領款人。

 

4號櫃台-代理國庫之台灣銀行南投分行 
依據繳費聯單等收受款項。

 
5號櫃台-領款(出納 )
領取民事執行處案款、刑事保證金、提存物,及退還裁判費等。

6號櫃台-提存所、登記處
(一)提存所辦理擔保提存、清償提存及提存物之取回、領取等。
(二)登記處辦理財團法人、社團法人之各項登記,及夫妻財產制契約之登記等。

 

 


» 庭園休息區

  • 庭園休息區本院為方便開庭當事人休憩,設置有庭園休息區及川廊休息區,並裝設開庭號次顯示器,以便利民眾瞭解開庭順序。另放置綠色盆栽等,以平緩當事人緊張、憂慮之情緒。






 


» 觸摸式電腦語音查詢系統

  •  民眾查詢機放置大廳之觸摸式電腦,民眾可隨時查閱裁判主文、案件進行情形,及不動產拍賣等有關資料。

 

 

 

 

 

 

 

 


» 拍賣公告區

  • 公告欄為方便民眾更加瞭解民事執行處案件拍賣情形,本院於大門右側之公告欄內,公告動產、不動產之拍賣資料。






 


» 文化藝廊

文化藝廊

單一窗口辦公室外走廊及法庭等候區,為紓緩開庭當事人之情緒,並添增文藝氣息,由南投縣區藝文界人士不定期展出書法、圖畫、攝影等作品,藉著字畫陶冶性情,化解暴戾之氣,朝向溫馨、祥和之情境。





 
 


» 公證結婚禮堂

結婚禮堂

  • 本院為端正禮俗,以蔚成簡樸風氣,設有公證結婚禮堂,供民眾公證結婚之用,禮堂佈置莊嚴高雅,喜氣洋溢。

   


» 公告欄

公告欄
  • 本院為提升為民服務效能,特別籌劃在法院入口右側崗哨旁興建公告欄,並於95年10月25日正式啟用新公告欄,使各項資訊公告能迅速完整讓民眾了解,以方便民眾閱覽公告。  











 


» 停車場

停車場本院停車場設於院區前、左、右側,僅供同仁上班停車用。








 


» 無障礙停車位

  • 無障礙停車位本院於停車場設有無障礙停車位,供身障朋友停車使用。










 


» 無障礙專用車道

身障專用車道為使身障朋友來院洽公時有良好之環境,於本院停車場至辦公大樓間設有身障人士專用車道,以供輪椅進出,方便使用。








 


» 一樓法庭區育嬰室

  • 一樓法庭區育嬰室為方便攜帶嬰幼兒來院洽公或開庭之民眾,需為嬰幼兒哺乳或更換尿布時,有適當之場所,本院於一樓法庭區設置育嬰室,並提供紙尿布、衛生紙以應不時之需。











 


» 律師咨詢

律師諮詢------法律服務
由南投律師公會與法律扶助基金會南投分會聘請專業律師擔任您的法律顧問,免費提供法律諮詢,敬請廣為利用。為解決民眾法律上的困難,特舉辦法律諮詢服務,由律師熱心為您釋疑解惑,於每週二、四、五上午9時至11時30分在臺灣南投地方法院一樓平民法律服務處。

一、服務項目:法律扶助基金會法院中心(一)為民眾解答法律問題,提供法律諮詢。
(二)法律常識簡述。
(三)協助轉介至法律扶助基金會或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等機構。
二、服務地點: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平民法律服務處(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757號1樓)
三、聯絡電話:
049-2239569

免費律師諮詢

※凡是您遇到法律方面相關問題,敬請於上述時間至服務處所當面向輪值律師請教,將提供專業的法律諮詢服務。
※注意事項:有意諮詢者,敬請備齊您欲諮詢之資料,提供律師參閱,以利獲得正確資訊。(只接受當面口頭諮詢)

 


» 網路視訊訴訟輔導服務

本院自103年5月8日起與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南投分會合作開辦南投縣13個鄉、鎮、市的網路視訊訴訟輔導服務,目前計有23個據點,遍及每個鄉、鎮、市,力求讓法院訴訟輔導每日零距離服務全縣所有民眾。
一、服務項目:
(一)案件進行進度之查詢。
(二)協助辨識本院法律文書真正。
(三)提供訴訟程序上之法律諮詢服務。
 
二、視訊連線地點:
共計23個據點,遍及每個鄉、鎮、市。
 
三、服務時間:
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採預約制)。
 
四、聯絡電話:
049-2248110
 
※敬請事先以電話預約,並於排定之時間前往各該服務據點與本院視訊連線。
※下圖為遠距視訊訴訟輔導受理流程圖。
遠距視訊訴訟輔導受理流程圖

流程說明:南投地方法院席區內偏鄉民眾撥打(049)224-8110與南投分會聯繫請求遠距視訊服務,法律扶助基金會南投分會收件、審查、排定視訊時程,1.實體事項:由法律扶助基金會南投分會處理,法律扶助基金會南投分會駐點律師答覆。2.程序事項:由南投地方法院訴訟輔導科處理,南投地發法院訴訟輔導科值班人員答覆,南投地方法院記載處理情形。


» 多元化繳費服務

多元化繳費服務之目的在於提供民眾多元管道之繳費方式,方便民眾繳交司法規費,以達到司法便民之目標。
 
壹、多元化繳費方式使用說明
一、待補費案件繳費資訊:
1.案號:
2.應繳款人:
3.多元化繳費期限:
4.ATM繳費資訊如下:
轉入銀行代碼:004 ( 臺灣銀行 )
銷帳編號(轉入帳號):
應繳金額:
二、繳費注意事項:
1.多元化繳費方式因設有繳費期限,逾繳費期限時,即無法以多元化繳費方式辦理,請依法院文書規定之期限內自行至法院繳費或以匯票方式辦理。
2.法院所提供之便民多元化繳費方式,二十四小時(至多元化繳費期限止)皆可以ATM方式進行繳費費,無須親至法院繳費。
3.使用任一種多元化繳費方式者,其繳款憑證請務必妥為保管。
三、繳費方式:
1.臨櫃繳款:請填妥所附之"繳款單",並依說明欄指示至指定之銀行櫃台繳費。
2.自動櫃員機繳款(實體ATM):請至各銀行或郵局之自動櫃員機,選擇轉帳(跨行轉帳)功能,並依一、4.ATM繳費資訊所示,輸入資料後進行繳費。
3.網路自動櫃員機繳款(網路ATM):
(1)請使用司法院網站線上付費服務區之「多元化繳費服務」進行繳費或直接進入欲使用繳費之銀行(郵局)網站進行繳費。
(2)請自備讀卡機,並依網頁指示安裝相關之網路ATM元件與電腦設定,完成相關環境設定(依使用之銀行網路ATM相關規定及設定辦理)。
(3)請依網頁指示說明操作,輸入一、4.ATM繳費資訊進行繳費。
4.便利商店繳款:為保障權益,至便利商店繳款者,請確實索取繳費憑證並加蓋店章。
5.匯款繳費(106年6月30日起開辦)。
註:繳費金額若超過ATM或便利商店(2萬元)所限定之金額者,請使用臨櫃繳款方式或至原法院繳費。
四、衍生之手續費用說明:
多元化繳費衍生之手續費用為金融機關提供服務所收取之費用,並非由法院收取,日後法院所寄發給繳款人之收據,並不包括此一手續費用在內。
五、繳費完成後之狀況查詢:
使用臨櫃繳款、自動櫃員機或網路ATM繳款方式者,可至下方「貳、法院多元化繳費平台」網站,選擇「線上付費服務區」之「多元化繳費服務」,利用該服務中之各項功能,查詢所需之資訊,請多加利用。
 
貳、法院多元化繳費平台

鎐、本院得以悠遊卡繳費說明
本院為加強落實司法便民政策,分別於本院單一窗口、閱卷室、南投簡易庭設置悠遊卡感應扣款機,提供民眾更多元便捷之繳費管道,至本院臨櫃繳款除付現金外,得選擇以悠遊卡在儲值金額範圍內繳納小額(未達新台幣1 萬元)之以下費用:1.起訴、上訴、抗告裁判費,消債(更生)預納郵資費。2.影印費、狀紙費,拷貝錄音、錄影光碟費。3.民事證人、鑑定人日旅費。4.民事法警提解人犯旅費。5.其他各項小額規費(包括提存、支付命令等)。
惟應注意下列事項:
1.以悠遊卡繳費之最高額度為新台幣10,000元,繳費時卡片內應有大於繳費金額之儲值,否則無法進行繳費。

2.如卡片內額度不足,欲利用自動儲值功能時,限悠遊聯名卡始可臨櫃儲值,單次儲值金額為新台幣500元,繳費金額超過此額度,或非悠遊聯名卡,均無法自動儲值。

  • 發布日期:110-04-21
  • 更新日期:112-12-26
  • 發布單位: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文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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