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年度
91.1.1
由陳志平續任統計主任(謝秋良調苗栗地院統計室主任)。
91.1.17
院長主持91年1月份法官會議。
91.2.1
由本院喬遷至南投名間簡易庭。
91.3.1
自名間簡易庭移回本院辦公。
91.4.4
確實執行調查工作之指導與逐表審核,使資料品質提高且如期完成,陳志平獲得司法院統計處記功二次。
91.5.1
本院內部網站公告欄開張。
91.6.17
院長主持91年6月份法官會議。
91.6.21
司法院核派第1位替代役役男張芳誠到院服務,開啟司法行政役役男服務里程碑。
91.8.1
制訂臺灣南投地方法院與南投律師公會義務辯護制度實施要點。
91.8.5
院長主持91年8月份法官會議。
91.8.8
90年度本院單位決算奉審計部審定歲入112,167,660元、歲出164,085,278元。
91.9.2
召開臺灣南投地方法院與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實施檢察官全程蒞庭與交互詰問業務聯繫座談會。
91.9.30
辦理民眾對法院行政服務品質意見調查,調查表民眾勾選整體表現,表示滿意(百分之80點51),表示不滿意(百分之1點65)。
91.10.1
制訂臺灣南投地方法院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實施檢察官專責全程到庭實行公訴聯繫要點。
南投地方法院為司法院指定為交互詰問試辦法院,全面實施檢察官全程蒞庭公訴及行交互詰問之制度。
遠距訊問系統建置完成。
91.10.16
為配合業務所需購置指紋機,奉行政院主計處同意動支第一預備金270,000元。
91.11.2
增設遊戲治療室。
91.11.4
院長主持91年11月份法官會議。
91.12.10
召開臺灣南投地方法院91年度法官與轄區律師座談會。
為方便執行當事人與執行人員聯繫執行時間、地點,各執行股配置公務行動電話。
負責研撰刑事訴訟法修訂前後案件統計分析,經司法院統計處評審成績優良,陳志平獲得嘉獎二次、曾啟峰獲得嘉獎一次。
91.12.20
院長主持91年年終法官會議。
91.12.25
91年度奉核定辦理追減「一般行政」人事費4,919,000元。
- 發布日期:110-04-20
- 更新日期:110-04-20
- 發布單位: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文書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