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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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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因應疫情警戒調降為第二級之相關防疫措施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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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調降全國疫情警戒為第二級,本院基於防疫優先原則,並維持公務正常運作,調整相關防疫指引如下:

一、 落實「實聯制」,除紙本登記外,並採取行政院版「簡訊實聯制作業方式」,以便利有攜帶手機之民眾者快速登記。

二、 應自主健康管理者若有入院洽公之必要,將由本院引導至戶外隔離安置區由專人協助處理。

三、 訴訟輔導及陳情業務均正常提供服務,但仍請盡量利用電話、郵寄及電子郵件等方式辦理。

四、 本院同步採行遠距視訊及實體開庭,於個案符合遠距視訊之法令並具備軟硬體設備條件,且能維護當事人及關係人合法權益之情形下,承辦法官將審酌個案情形,使用遠距視訊開庭方式為之,相關操作手冊及介紹影片且已張貼於本院外網「便民服務」項下之「視訊開庭」專區內,提供遠距視訊開庭之當事人參考。

五、 建立本院法庭及投開標室空間容留人數上限,明定法庭審判活動區及旁聽區可容納之適當人數,以控管法庭人數。

防疫期間,為避免非必要接觸而增加感染風險,相關業務,請盡量採取郵寄遞狀、線上聲請或多元繳費等方式辦理;如有疑問,請以電話聯繫承辦書記官或詢問本院聯合服務中心:(049)2242590分機1273、1284。本院亦將視疫情發展及司法院頒布指引,適時檢討更新防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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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新聞稿編號13pdf
  •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新聞稿編號13odt
  • 發布日期:110-07-27
  • 更新日期:110-07-29
  • 發布單位: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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