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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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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報載「詐團法院停車場擄走開庭車手 南投警救出並逮1嫌」乙事,本院說明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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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報載「詐團法院停車場擄走開庭車手 南投警救出並逮1嫌」乙事,本院說明新聞稿 報載「地院停車場擄人!詐騙集團擔任車手的被告,日前到南投地院開庭,結束後走到司法大樓門口的路邊停車格時,疑似因侵吞詐欺款,被5、6多男子強行擄走」一節,本院特此說明如下: 一、 原報導「詐騙集團擔任車手的被告,日前到南投地院開庭,結束後走到司法大樓門口的路邊停車格時,疑似因侵吞詐欺款,被5、6多男子強行擄走」一節,經查本件是本院109年度訴字第84號詐欺案件,被告林○○於109年8月17日到院應訊結束離開,行走至緊鄰司法園區之中興路(台14乙)道路旁所設停車格遭人圍堵強行帶入車輛載走,前開情形經臺灣銀行南投分行駐衛警到司法大廈執行護鈔任務目睹,並即時向南投地檢署法警室告知,並請保全人員轉知南投縣警察局南投分局其所見上開情形之經過,續由南投分局向南投地檢署調閱監視錄影畫面並報請檢察官偵辦,俟後由南投分局人員於18日晚間於臺中地區救出林○○,並逮捕犯罪嫌疑人黃○○,經檢察官向本院聲請羈押獲准。 二、 本院與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合署司法大廈辦公,司法園區由兩機關分管,院檢二機關於法警與保全人力可支援下儘最大能力保護到院或到署洽公民眾之人身安全,在辦理重大案件、法警及保全人力不足或遇有園區外偶發治安事件,亦會事先、即時循通報機制請轄區警察機關協助;另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期間人員管制,院檢二機關要求民眾於落實實名登記後才能進入司法大廈洽公,並請保全人員確實執行,以達機關安全維護。本件是司法園區外所生之偶發事件,院檢法警人員及駐院檢保全人員本於上開安全維護、通報機制,即時反應處理,確實踐行院檢二機關有關安全維護之規定,往後本院將持續確實並落實院區安全相關規定,另民眾亦得利用開庭通知書、傳票洽承辦人員提出開庭時人身保護之需求,特此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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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新聞稿(109.8.20)doc
  •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新聞稿(109.8.20)odt
  • 發布日期:109-08-20
  • 更新日期:109-08-20
  • 發布單位: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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