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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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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模擬法庭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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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殺人、重傷還是傷害?模擬法庭國民法官傷腦筋
為促進南投鄉親對112年1月正式施行的國民法官法的認識,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持續辦理模擬法庭活動,本次係本院首次基於新法規定進行模擬,以100年5月間發生於竹山鎮的真實事件為基礎,於去除可資識別之個資後,除重現當時全部證據外,更邀請到現任光田綜合醫院急診部主治醫師黃植謙醫師擔任本件鑑定人,黃植謙醫生本於原始真實病歷、傷勢照片為專業鑑定,並接受檢辯雙方詰問,以及法官、國民法官訊問,提供法院判斷各項證據之專業意見,檢辯雙方就被告對被害人頭、臉部揮刀的行為究竟係殺人故意、重傷害故意與傷害故意部分,激烈交鋒,最後,於國民法官與法官充分討論、評議後,本件以被告犯重傷未遂罪,判處被告有期徒刑3年6月,相較原真實事件以殺人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定讞為輕。
於宣判後的交流座談會中,黃院長俊明感謝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張弘昌檢察官、陳俊宏檢察官、吳莉鴦律師、楊博任律師對本次模擬法庭之投入,以及臺灣臺中地方法院高文崇庭長、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系王正嘉教授、司法院陳思帆法官對程序進行的各項寶貴建議,會中有國民法官感佩審判實務論罪科刑之細緻,亦有國民法官表示司法審判責任之重,僅有參與過全程者始能深刻體會,黃院長俊明感謝國民法官對本院以及新制度的肯定,並宣達本院將於農曆年後賡續辦理國民法官模擬法庭,希望國民法官能扮演種子角色,讓更多南投鄉親認識新制並踴躍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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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國民法官模擬法庭新聞(110-1)doc
  • 國民法官模擬法庭新聞(110-1)odt
  • 發布日期:110-01-28
  • 更新日期:110-01-28
  • 發布單位: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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