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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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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刑事公示送達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11年度審交訴字第19號SUKHAWIPHAT THANAWAT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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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111年8月26日
發文字號:投院揚刑宇111審交訴字第19號
主    旨:公示送達應送達被告SUKHAWIPHAT THANAWAT之刑事判決正本一件,張貼於本院牌示處。
依    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1款、第60條、第62條、民事訴  訟法第151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本件是111年度審交訴字第19號 被告SUKHAWIPHAT   THANAWAT肇事逃逸案件。
      二、應送達之訴訟文書,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本公示送達自公告之日起經30日發生效力。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8   月  26  日
宇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1-08-26
  • 更新日期:111-08-26
  • 發布單位: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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