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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11年度勞小字第2號何春黃HA XUAN HUYNH之判決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1年8月31日
投院揚民定111勞小第2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何春黃HA XUAN HUYNH之判決正本一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1年度勞小字第2號請求損害賠償事件。
二、應送達之判決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何春黃HA XUAN HUYNH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記官:定股書記官
股 別:定股
- 發布日期:111-08-31
- 更新日期:111-08-31
- 發布單位:臺灣南投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