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1年9月2日 投院揚民靜108訴第121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司秋芬之判決正本一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08年度訴字第121號分割共有物事件。 二、應送達之判決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司秋芬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記官:靜股書記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