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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10年度司執字第26154號ANITA.N.NAPIZA(安尼沓納畢沙)之領款通知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9月7日
發文字號:投院揚110司執義字第26154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ANITA.N.NAPIZA(安尼沓納畢沙)之領款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0年度司執字第26154號債權人洪錦澤等與債務人ANITA.N.NAPIZA(安尼沓納畢沙)等間分割遺產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9 月 7 日
民事執行處義股書記官姚孟君
- 發布日期:111-09-07
- 更新日期:111-09-07
- 發布單位:臺灣南投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