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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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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9797號顏金村之處函(債權計算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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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9月12日
發文字號:投院揚111司執勇字第9797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顏金村之債權計算書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9797號債權人林文和與債務人顏金村間遷讓房屋等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9   月  12  日
民事執行處勇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1-09-12
  • 更新日期:111-09-12
  • 發布單位: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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