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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家事公示送達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11年度婚字第47號被告李俐㚬(即ERNAWATI)之判決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1年9月14日
投院揚家善111婚第47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李俐㚬(即ERNAWATI)之民事判決正本(含英文譯本)一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1年度婚字第47號離婚事件。
二、應送達之民事判決正本(含英文譯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李俐㚬(即ERNAWATI)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記官:善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1-09-14
- 更新日期:111-09-14
- 發布單位:臺灣南投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