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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家事公示送達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10年度亡字第13號蔡招鑫之裁定正本一件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1年9月15日
投院揚家隆110亡第13號
主 旨:公示送達相對人蔡招鑫之裁定正本一件。
依 據:家事事件法第97條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50條、第151條及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0年度亡字第13號死亡宣告事件。
二、應送達之裁定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相對人蔡招鑫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記官:隆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1-09-15
- 更新日期:111-09-15
- 發布單位:臺灣南投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