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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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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10年度司執字第4382號胡金鑫之分配期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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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0月7日
發文字號:投院揚110司執謙字第4382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胡金鑫之分配期日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0年度司執字第4382號債權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胡金鑫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囑託臺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案號:110投金職世字第137號),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0  月  7   日
民事執行處謙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1-10-07
  • 更新日期:111-10-07
  • 發布單位: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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