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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11年度投小字第306號黃俊銘之判決正本一件。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南投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稿)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黃俊銘之判決正本一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本庭111年度投小字第306號清償債務事件,應送達之
判決正本,現由書記官保管,被告得於庭期前隨時到
庭領取。(庭址設南投縣名間鄉彰南路356之7號)。
書記官:洪妍汝
書記官 法官
函 稿 代 碼:G1201-15 言詞辯論公告(文采)
股 別:緯股
- 發布日期:111-10-17
- 更新日期:111-10-17
- 發布單位:臺灣南投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