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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10年度投簡字第307號劉炳河、劉秋蘭(LIU, CHIU LAN)、張岳玄之裁定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南投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劉炳河、劉秋蘭(LIU, CHIU LAN)、張岳玄之裁定正本各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本庭110年度投簡字第307號代位請求分割遺產事件,應送達之裁定正本,現由書記官保管,被告得於庭期前隨時到庭領取。
附記:第2次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1 月 7 日
書記官
股 別:鳳股
- 發布日期:111-11-07
- 更新日期:111-11-07
- 發布單位:臺灣南投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