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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10年度投簡字第457號NGUYEN DUC DUY(阮德維)之111年11月7日民事言詞辯論意旨狀繕本一件。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南投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NGUYEN DUC DUY(阮德維)111年11月7日民事言詞辯論意旨狀繕本一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本庭110年度投簡字第457號損害賠償(交通)事件,
應送達之111年11月7日民事言詞辯論意旨狀,現由書
記官保管,被告得於庭期前隨時到庭領取。(庭址設
南投縣名間鄉彰南路356之7號)。
書記官:洪妍汝
- 發布日期:111-11-08
- 更新日期:111-11-08
- 發布單位:臺灣南投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