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24129號張世明、簡春茂、楊才原、彭宣堯、簡哲仁、簡瓊瑩、簡瓊琳、簡瓊瑶、張亮子、張武揚、徐崇信之詢價通知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2月27日
發文字號:投院揚111司執孝字第24129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張世明、簡春茂、楊才原、彭宣堯、簡哲仁、簡瓊瑩、簡瓊琳、簡瓊瑶、張亮子、張武揚、徐崇信之詢價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24129號債權人王玉雲與債務人林助信律師即陳梅福之遺產管理人等間分割共有物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2 月 27 日
民事執行處孝股書記官高珮瑜
- 發布日期:111-12-27
- 更新日期:111-12-27
- 發布單位:臺灣南投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