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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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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10年度投簡字第307號劉炳河、劉秋蘭(LIU, CHIU LAN)、張岳玄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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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南投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劉炳河、劉秋蘭(LIU, CHIU LAN)、張岳玄之裁定正本一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0年度投簡字第307號代位請求分割遺產事件。
      二、應送達之裁定正本一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庭領取(庭址設南投縣名間鄉彰南路356之7號)。
附記:第3次公示送達。
  
書記官
股       別:鳳股
 

  • 發布日期:112-01-03
  • 更新日期:112-01-03
  • 發布單位: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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