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08年度訴字第121號司秋芬之民事裁定。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1月10日
投院揚民靜108訴第121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司秋芬之裁定正本一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08年度訴字第121號分割共有物事件。
二、應送達之裁定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司秋芬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記官:靜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2-01-10
- 更新日期:112-01-10
- 發布單位:臺灣南投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