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11年度埔小字第82號黎家均之判決正本一件。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埔里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黎家均即巫清榮之繼承人之判決正本一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1年度埔小字第82號返還借款事件。
二、應送達之判決正本一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庭領取,被告黎家均即巫清榮之繼承人得隨時來院領取(庭址設南投縣埔里鎮南環路646號)。
書記官:洪妍汝
- 發布日期:112-01-11
- 更新日期:112-01-11
- 發布單位:臺灣南投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