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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06年度訴字第398號吳明輝之通知一件(含本院鑑定人名冊一件)。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1月12日
投院揚民順106訴第398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即反訴被告吳明輝之通知一件(含本院鑑定人名冊一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06年度訴字第398號分割共有物事件。
二、應送達之通知一件(含本院鑑定人名冊一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即反訴被告吳明輝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記官:順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2-01-12
- 更新日期:112-01-12
- 發布單位:臺灣南投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