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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11年度司拍字第65號江嘉琪之民事裁定正本一件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稿)
中華民國112年1月13日
投院揚非慎111司拍第65號
主旨:公示送達相對人江嘉琪裁定正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及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件是111年度司拍字第65號拍賣抵押物事件。
二、應送達之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相對人江嘉琪得隨
時來院領取。
三、上開送達,自公告粘貼牌示處之日起,自翌日起發生效
力。
中華民國112年1月13日
書記官 司法事務官
函 稿 代 碼:I006-06 公示送達(第二次)
股 別:慎股
- 發布日期:112-01-13
- 更新日期:112-01-13
- 發布單位:臺灣南投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