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

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11年度訴字第198號蕭遜悰之開庭通知、起訴狀等

字型大小: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2月4日
投院揚民定111訴第198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蕭遜悰之起訴狀繕本、111年9月29日言詞辯論筆錄繕本、民事準備書㈠狀、民事陳報暨補正狀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各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1年度訴字第198號確認抵押債權不存在事
          件。
      二、應送達之起訴狀繕本、111年9月29日言詞辯論筆錄繕本、民事準備書㈠狀、民事陳報暨補正狀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2年4月20日上午11時4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行言詞辯論。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記官:定股書記官
股       別:定股
 

  • 發布日期:112-02-04
  • 更新日期:112-02-04
  • 發布單位: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