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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11年度重訴字第98號薛怡貞之民事陳報狀繕本、民事起訴狀(更正後)繕本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2月7日
投院揚民審111重訴第98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薛怡貞之陳報狀繕本及起訴狀(更正後)繕本各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1年度重訴字第98號排除侵害等事件。
二、應送達之陳報狀繕本及起訴狀(更正後)繕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記官:審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2-02-07
- 更新日期:112-02-07
- 發布單位:臺灣南投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