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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11年度訴字第199號簡于婷、簡于涵之撤回通知。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2月7日
投院揚民靜111訴第199號
主 旨:公示送達受告知人簡于婷、簡于涵之撤回通知正本一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1年度訴字第199號代位請求分割遺產事件。
二、應送達之撤回通知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記官:靜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2-02-07
- 更新日期:112-02-07
- 發布單位:臺灣南投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