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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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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助字第650號黃振溢即黃政仁之第二次拍賣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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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4月12日
發文字號:投院揚111司執助孝字第650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黃振溢即黃政仁之第二次拍賣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本院111年度司執助字第650號債權人元大國際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兼併案債權人)等與債務人黃振溢即黃政仁間清償借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4   月  12  日
民事執行處孝股書記官高珮瑜
 

  • 發布日期:112-04-12
  • 更新日期:112-04-12
  • 發布單位: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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