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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06年度訴字第398號吳明輝之民事庭通知、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函各一件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4月27日
投院揚民順106訴第398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被告即反訴被告吳明輝之民事庭通知及永信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函各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06年度訴字第398號分割共有物事件。
二、應送達之民事庭通知及永信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函,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記官:順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2-04-27
- 更新日期:112-04-27
- 發布單位:臺灣南投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