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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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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民事執行紀錄科溫顥峻之執行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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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9月7日
發文字號:投院揚112司執助賢字第630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溫顥峻之執行命令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
公告事項:本院112年度司執助字第630號債權人裕富數位資融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溫顥峻間清償票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9   月  7   日
民事執行處賢股書記官黃豔秋
 

(發布日期與更新日期不一致時,由法院依個案具體情形認定之。)

  • 發布日期:112-09-07
  • 更新日期:112-09-07
  • 發布單位: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民事執行紀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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