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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12年度調字第68號劉國孌之書狀、開庭通知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11月6日
投院揚民問112調第68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劉國孌之民事起訴狀繕本、民事更正聲
明暨陳報狀繕本、調解期日通知書、勘驗期日通知書各1
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調字第68號分割共有物事件。
二、應送達之民事起訴狀繕本、民事更正聲明暨陳報狀繕本、
調解期日通知書、勘驗期日通知書,現由本書記官保
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調解程序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2年11月7日
上午9時10分,在本院南投第七法庭行調解。
四、勘驗期日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2年11月17
日上午10時,在現場行現場勘驗。
五、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記官:問股書記官
(發布日期與更新日期不一致時,由法院依個案具體情形認定之。)
- 發布日期:112-11-06
- 更新日期:112-11-06
- 發布單位:臺灣南投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