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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08年度訴字第000335號楊雯君即楊宗印繼承人之準備書狀等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11月15日
投院揚民定108訴第335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楊雯君即楊宗印繼承人之起原告民事準
備書九狀繕本、被告民事答辯十一狀繕本各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08年度訴字第335號分割共有物事件。
二、應送達之原告民事準備書九狀繕本、被告民事答辯十
一狀繕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
書記官:定股書記官
股 別:定股
(發布日期與更新日期不一致時,由法院依個案具體情形認定之。)
- 發布日期:112-11-15
- 更新日期:112-11-15
- 發布單位:臺灣南投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