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國外提存公示送達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12年度存字第234號黃雄三即渕野雄三之提存通知書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提存所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2 年 12 月 1 日
發文字號:投院揚112存 字第 234 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院112年度存字第234號提存人黃清雄等與受取權人黃文彰之繼承人黃謝㥃等間清償提存事件,應送達黃雄三即渕野雄三之提存通知書1件,受取權人得隨時向本所領取。
依據:提存法第27條、民事訴訟法第149 條第1 項第3 款、第151 條。
主 任 李述燊
(發布日期與更新日期不一致時,由法院依個案具體情形認定之。)
- 發布日期:112-12-05
- 更新日期:112-12-05
- 發布單位:臺灣南投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