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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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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450號吳明澤之起訴狀、補正通知、開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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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12月20日
                    投院揚民問112訴第450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吳明澤之起訴狀繕本、補正通知、準備
       程序期日通知書各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訴字第450號損害賠償事件。
      二、應送達之起訴狀繕本、補正通知、準備程序期日通知
        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3年1月30日上午10時
        5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行準備程序。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記官:問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2-12-20
  • 更新日期:112-12-20
  • 發布單位: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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