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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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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12年度司他字第25號受裁定人即原告TONG THI OANH(中文譯名:宋氏鶯)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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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稿)
中華民國112年12月22日
投院揚民方112司他第25號

主    旨:公示送達受裁定人即原告TONG THI OANH ( 宋氏鶯 )之  裁定正本一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司他字第25號依職權裁定確定訴訟費            用額事件。
      二、應送達之裁定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受裁定人即原告TONG THI OANH ( 宋氏鶯 )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記官:方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2-12-22
  • 更新日期:112-12-22
  • 發布單位: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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