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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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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12年度勞小字第5號被告捷禾國際事業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朱宥綻)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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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稿)
                    中華民國112年12月27日
                    投院揚民問112勞小第5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捷禾國際事業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朱
       宥綻)之判決正本一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勞小字第5號請求給付工資事件。
      二、應送達之判決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捷禾國
        際事業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朱宥綻)得隨時來院領
        取。

書記官:問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2-12-27
  • 更新日期:112-12-27
  • 發布單位: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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