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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12年度勞小字第5號被告捷禾國際事業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朱宥綻)之判決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稿)
中華民國112年12月27日
投院揚民問112勞小第5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捷禾國際事業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朱
宥綻)之判決正本一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勞小字第5號請求給付工資事件。
二、應送達之判決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捷禾國
際事業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朱宥綻)得隨時來院領
取。
書記官:問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2-12-27
- 更新日期:112-12-27
- 發布單位:臺灣南投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