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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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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4665號石惠華之囑託塗銷不動產查封及辦理移轉登記函及限期債務人交出所有權狀及點交各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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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2月22日
發文字號:投院揚112司執孝字第4665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石惠華之囑託塗銷不動產查封及辦理移轉登記函及限期債務人交出所有權狀及點交各乙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4665號債權人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兼假扣押債權人)與債務人石惠華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囑託臺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案號:112投金職風字第64號),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2   月  28  日
民事執行處孝股書記官高珮瑜
 

  • 發布日期:112-12-28
  • 更新日期:112-12-28
  • 發布單位: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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