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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96號彭世銘之特別變賣程序後之減價拍賣通知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2月28日
發文字號:投院揚112司執孝字第196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彭世銘之特別變賣程序後之減價拍賣通知乙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96號債權人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彭世銘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囑託臺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案號:112投金職日字第29號),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 月 2 日
民事執行處孝股書記官高珮瑜
- 發布日期:113-01-02
- 更新日期:113-01-02
- 發布單位:臺灣南投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