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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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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刑事公示送達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12年度投金簡字第101號SUMIYATI之刑事簡易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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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113年1月16日
發文字號:投院揚刑儉112投金簡字第101號

主    旨:公示送達應送達被告SUMIYATI之刑事簡易判決正本一件,張貼於本院牌示處。

依    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1款、第60條、第62條、民事訴  訟法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件是112年度投金簡字第101號被告SUMIYATI洗錢防制法案件。
      二、應送達之刑事簡易判決正本1件,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被告SUMIYATI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本公示送達自公告之日起經30日發生效力。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 月 16 日

書記官   郭勝華

  • 發布日期:113-01-16
  • 更新日期:113-01-16
  • 發布單位: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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