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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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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33946號林育如、林美伶、林韋成之查封登記函、現場履勘測量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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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月17日
發文字號:投院揚112司執賢字第33946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林育如、林美伶、林韋成之查封登記函、現場履勘測量函各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
公告事項:
     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33946號債權人何凱琳與債務人林育如、林美伶、林韋成間清償借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   月  17  日
 
民事執行處賢股書記官黃豔秋

 

  • 發布日期:113-01-17
  • 更新日期:113-01-17
  • 發布單位: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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