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

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33497號蔡政石即蔡正石之通知

字型大小: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月18日
發文字號:投院揚112司執謙字第33497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蔡政石即蔡正石之(詢價)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33497號債權人楊明宗等與債務人蔡政石即蔡正石(身分證統一編號:M10*****51號)間清償票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   月  18  日
民事執行處謙股書記官洪嘉卿

  • 發布日期:113-01-18
  • 更新日期:113-01-18
  • 發布單位: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