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13年度投小字第55號吳勝忠之起訴狀繕本及答辯通知書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南投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吳勝忠之訴狀繕本及答辯通知書。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3項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本庭113年度投小字第55號給付租金等事件,應送達
之訴狀繕本及答辯通知書,現由書記官保管,被告得
於庭期前隨時到庭領取。(庭址設南投縣名間鄉彰南
路356之7號)。
附記:第1次公示送達。
書記官:蘇鈺雯
- 發布日期:113-01-31
- 更新日期:113-01-31
- 發布單位:臺灣南投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