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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11年度訴字第384號被告賴德欽、被告賴嵩潔、被告盧玉瑛、被告盧志賢、被告陳國良、被告陳錠鋐之判決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2月6日
投院揚民靜111訴第384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賴德欽、被告賴嵩潔、被告盧玉瑛、被告盧志賢、被告陳國良、被告陳錠鋐之判決正本一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1年度訴字第384號分割共有物事件。
二、應送達之判決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賴德欽、被告賴嵩潔、被告盧玉瑛、被告盧志賢、被告陳國良、被告陳錠鋐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記官:靜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3-02-06
- 更新日期:113-02-06
- 發布單位:臺灣南投地方法院